执行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执行董事指,除了参与董事会的经营决策还兼任公司经理职位,负责公司业务执行公司董事。执行董事的权利:1、主持股东会会议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4、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执行董事的义务:1、执行董事应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3、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4、不得有法律规定的其他行为。
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区别
1、非执行董事考虑的是所代表的股东权益,而独立非执行董事要确保董事会考虑的是全体股东的利益。
2、非执行董事代表所委派的股东,而独立非执行董事具有独立性。
3、非执行董事只要获委派股东信任是可以没有专业能力的,而独立非执行董事具有专家性。
4、非执行董事可以是专职的,而独立非执行董事往往都是兼职的。
非执行董事是不在企业经营管理层担任职务的董事,又称为非常务董事,是董事的一种,也是构成董事会的成员之一。非执行董事对执行董事起着监督、检查和平衡的作用。
独立非执行董事是独立于经营管理层并且除董事酬金之外,并没从公司收取其它利益的外部兼职董事,具有独立性、专家性和兼职性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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