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通常是指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变更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取得对这些企业的决策控制权,是指企业以现金、债券或者股份等方式购买其他企业的部分或者全部资产或者股权,以取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收购对象一般有股权和资产两种。股权取得与资产取得的主要区别在于:股权取得是为了取得企业的股份,购买方成为被购买方的股东,因此必须承担企业的债权债务;但是,收购资产只是购买和出售一般资产。由于目标公司在收购其资产时不收购其股份,因此收购方不必承担其债务,并购与并购的区别如下:
1)在并购中,被并购企业不再是一个法人实体;在并购过程中,被并购企业仍然可以作为一个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部分转移
(2)并购后,被并购企业成为被并购企业的新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即资产的同时转换,债权债务;在收购过程中,被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被收购企业财务状况较差时,往往发生合并,被合并企业生产经营停滞不前或者半停滞不前的;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产权的流动相对平静,因为它们之间的关联性远远大于它们在经营活动中的差异性,所以并购、兼并、收购往往被合称为同义词,统称为“兼并”或“兼并”,一般是指企业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为取得对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在以后的讨论中,我们不再强调三者的区别,将并购方称为“买方”或并购企业,而并购方作为“卖方”或目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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