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继承人身前所订立的遗嘱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遗产将依照遗嘱的规定进行分配和继承;反之,如未订立有效遗嘱,则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顺序进行遗产分割和继承。
在这种情况下,被继承者的现任配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拥有人,依法享有房产价值的一半。
剩余之部分可视为被继承者的遗产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其配偶、子女以及尚存活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皆属于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在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实行平均遗产分配。
若对于以上分配方案存在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途径依法寻求解决问题以维护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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