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由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3、犯罪主体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二、危大工程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危大工程包括的内容如下: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8、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危大工程验收人员有哪些
1、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2、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3、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什么责任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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