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之内,有权直接向债务人原始的居住地点或者财富所有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状并要求追讨债款。
在提交诉讼请求时,必须要有借据等有效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确实成立,如此一来,法院便会正式启动立案程序。
然而,若因债务人行踪不定导致无法找到,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采取公告发布的方式邀请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满后,倘若债务人仍旧没有回应法院传票,法院将会针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此类案件进行审判,而后作出缺席判决。
严格来说,即使在缺席判决之后,债务人依然下落不明,但只要债权人提出申请,法院便有权力通过竞拍债务人拥有的房产或财物,以此方式为债权人还清债务。
2、令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布其为失踪人口,接着再由遗嘱执行人按照失踪人员的财产状况及程序,实施还款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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