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内决定开庭时间的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审理期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事件的审查期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做出记录,并在三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几天能下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依责任而定:
1、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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