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序:申請人首先应到公司註冊处查证清楚公司名字是否已被其他公司采用,然后才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申請书。
二、所需的文件:组织大纲及组织章程;有关规定已获遵从的法定声明书;及一封注明拟注册公司的拟用名称和提交申请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传真的附函。
三、组织大纲:这份文件必须打印,并附有以下资料:
a)公司的中文、英文或中英文名称(中、英文名称须分別以有限公司和Limited结尾);
b)在港的注册办事处地址;
c)组织成员的有限法律责任;
d)公司注册成立时所登记的股本;
e)认购者购入的股份份数;及
f)每位认购者在见证人见证下的签署。
四、组织章程
a)文件必须要为打印;
b)文件的段落须顺序以数字标注;
c)私人公司必须注明其属于私人性质的公司。
全文3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