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居间合同需要中介进行签字确认。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和委托人是居间合同的当事人,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合同才能成立。
一、二手房买卖中介的责任和义务
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
法律并没有规定居间合同的收费上限,一般情况下居间合同的收费主要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三、二手房买卖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有什么
居间人的权利: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报酬请求权。2、费用偿还请求权。居间人的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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