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认定
时间:2023-04-01 08:02:50 34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者危险责任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确立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机动车一方对非机动车、行人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的立法目的显然是为了保护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机动车这种高速运输工具的运行行为进行制约。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内涵,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方必须承担责任,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根据过失相抵规则,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方有权要求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赔偿其损失,就难以体现无过错赔偿责任原则,更无法强调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护。因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除故意外,即使存在重大过错,也不应当对机动车一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人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

行人闯红灯被撞行人自己的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然会判机动车承担一定的责任,会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是需要根据其实际情况以及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划分的。一般情形下,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8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最新知识
针对电瓶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认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电瓶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认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