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应对因违反假释条款而被撤销假释的情况
应对因违反假释条款而被撤销假释的情况的方法是: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犯新罪,无论所犯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即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再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将其收监执行。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原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而且该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的,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新作出的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与原判决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但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减掉。
3.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二、假释期间犯罪需遵守以下规定:
1.在假释期间内认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或者是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刑法》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三、符合哪些标准才能申请假释
申请假释适用的条件:
1.对象条件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附条件地提前释放,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继续执行未执行的部分刑罚的可能性。
正是假释的这一基本特点,决定了假释只能适用于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实质条件
假释的实质条件,是指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犯罪分子只有在符合前述对象条件和限制条件的基础上,同时符合实质条件,才可以被适用假释。
3.时间条件
只有执行了一定的刑罚才能比较准确地考察、判断犯罪分子是否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保证假释的效果;而且只有如此,才能保持判决的稳定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四条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