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30天冷静期是从哪天开始算的
离婚30天冷静期是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的优缺点是什么
1.离婚冷静期的优点
离婚冷静期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空间,在挽救婚姻上做最后一次努力,这多少有点心灵鸡汤的味道——在不美好的现实中,奉劝我们学会乐观、忍耐、坚持。比如有的夫妻一时冲动,办了离婚之后又后悔不及,对于这种情绪化离婚,离婚冷静期当然是必要的。
2.离婚冷静期的缺点
离婚冷静期并不适用所有离婚者,如果已经达到了准予离婚条件,再给予“冷静期”不但无济于事,还会无谓地给当事人办事添堵,浪费司法资源。
对于仅一方冲动而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形,法庭通常是判决不准离婚,且判决原告六个月内不得再起诉。这就有足够冷静期了,没有必要再另行给予冷静期。
三、离婚冷静期超过是否仍然有效
离婚冷静期超过无效。一般情况下,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就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了,但是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必须在三十天以内,如果超过了30天,那之前的离婚冷静期就没有法律效力了。如果再想要去办理离婚证,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度过离婚冷静期。所以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结束的30天内,是有效的。超过了这30天,离婚冷静期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n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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