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看看个税免征的客观条件,前面已经说了就是必须符合“满五唯一”才能免征,但其实这里还有一个隐藏的条件,只不过这个条件在二手房交易中几乎都符合,所以会被忽略,就是必须要房主本人以及其配偶携带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来配合买方到房管局现场办理手续才能完成“满五唯一”免征的程序。
被法院拍卖的房屋,多数是因为房主(被执行人)欠债不还、合同纠纷、经济犯罪等情况被起诉,法院继而查封、冻结房主的房产通过拍卖来抵债。房主(被执行人)已无偿还能力,有的被收监,有的潜逃海外下落不明,这种情况下即使拍卖房屋符合满五唯一的条件,但房主是不可能来配合买家办理免征手续的,因此房屋会被视为非唯一来处理计征税费。
这时候可能有人会问,那么房主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其实很简单,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房屋,只要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拍卖机构(淘宝)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就可以单方面强制过户,不需要房主来配合,因其司法拍卖具有国家强制性。
而司法拍卖具有国家强制性,买方可以单方面过户,不需要房主配合。所以法院拍卖房在没有房主的配合下,即使房屋符合“满五唯一”,也会被当作非唯一来征收个税处理,当然也存在法院公示的、拍卖公告上注明是各付各税的情况,具体以法院公告为准。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全文6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