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舟山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材料
身份证;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任职证书或者任职证明;
从事劳务或服务的合同、协议。
二、舟山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
全文4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