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后被释放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1、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予以释放;
2、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予以释放;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释放;
4、符合逮捕条件的,但有不适宜关押的法律情节的,办理监视居住手续,予以释放。
一、进了看守所就是已经被批准逮捕了吗
不是到了看守所就是被批捕。进看守所意味着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了。看守所是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一般是刑事拘留,逮捕后关押在看守所。只有签收了逮捕证才表示已经被批捕,被刑事拘留到被逮捕的最长法律时效为三十七天,若37天没签收逮捕证,表明会被释放。只有签收了逮捕证才表示已经被批捕,被刑事拘留到被逮捕的最长法律时效为三十七天,若37天没签收逮捕证,表明会被释放。
二、不予批捕后释放的程序有什么
不予批捕后释放的程序: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15天了怎么办
刑事拘留15天了也许延长拘留,也许批捕,也许取保候审。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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