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偷盗铁路十万以上怎么判刑
1、盗窃十万元以上,未达到三十万元的,属于盗窃数额巨大;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如果盗窃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加重情节有哪些
盗窃罪加重情节有: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等。
三、盗窃罪的证据有哪些
1、主体证据
主体证据是指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份的证据。在盗窃罪中,主体证据通常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这些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份,从而确定其是否具备实施盗窃行为的条件。
2、行为证据
行为证据是指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盗窃行为的证据。在盗窃罪中,行为证据通常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有关知情人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秘密窃取方法实施盗窃行为的证词;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盗窃行为时所穿戴的手套、鞋子以及犯罪工具、赃款、赃物等物证的实物及照片和有关物证、痕迹检验报告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了盗窃行为,并确定其具体实施的方式和手段。
3、结果证据
结果证据是指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盗窃行为造成的结果的证据。在盗窃罪中,结果证据通常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证人关于财物被盗的证言,有关部门关于财物被盗的证明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盗窃了哪些物品,并确定其盗窃物品的数量和价值。
4、主观证据
主观证据是指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主观上有盗窃故意的证据。在盗窃罪中,主观证据通常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占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赃款、赃物的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承认盗窃犯罪事实的供述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主观上有盗窃故意,并确定其是否具有悔罪表现。
5、情节证据
情节证据是指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被盗单位性质、行为人作案方式、行为人以往有无前科、被害人情况、被盗物品性质、损失情况等证据。在盗窃罪中,情节证据对于量刑非常重要。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那么其量刑将会比其他同案犯更重;如果被盗物品属于珍贵文物或者价值较高,那么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也将会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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