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残疾证可以享受不核定家庭收入上浮20%的全额低保,每年约5000元左右。(地方不同略有浮动)
享受的补助:可以办理免费公交乘车卡;可以享受子女或本人大、中专上学补贴,每人每年约800元;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救助。
其他优惠政策:
1.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有线电视专用线、水表、煤气等,安装单位凭其残疾证件减免30%的初装费、安装费、煤气管网建设集资费。
2.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独立从事生产、商业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月销售额达不到2000元的,凭残疾证件和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经国税部门核准后,免征增值税。
一、残疾证开店可以免税吗?
不可以免税,按照国家税法相关规定,暂时没有对残疾人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但是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残疾人取得的以下所得,可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1.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可先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即按应纳税额减征30),再按本条规定计算减征的数额。
2.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举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区别情况分别予以减征: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5万元(含5万元)的,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不再给予减征照顾。
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可享受此待遇。
二、二级残疾证有什么待遇?
1.重度贫困残疾人享受重残补助金或低保;
2.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补助,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
3.办执照减免手续费;
4.自己创业的残疾人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资金奖励;
5.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可以申请创业贷款贴息;
6.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可免交保障金;
7.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也可减免税金;
8.坐火车享受半价优惠;
9.如果是伤残军人还可享受抚恤金及医疗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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