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股有两种方式,一是向其他股东转让所有股权。一是在公司僵局情况下,请求公司收购股权,转让股权的,应当在经得其他股东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并更登记。公司收购股权后,公司应当办理减资,并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债权债务人,在公告期后,无异议的,在办理减资后,公司应当返还股东股权。
股东如果撤销退股,对之前的股权债务还有责任吗?
如果在退股前没有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不需要承担债务。退股协议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退出公司,不再享有股东权益而同公司签订的协议。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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