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承租人虽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但征收承租的房屋对其利益也会造成影响,所以承租人对征收补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公租房拆迁如何买卖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公房拆迁与谁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款的分配也应当基于这个原则来进行。一般有三种操作方式。第一种是保持现状,即房屋还是归国家或单位所有,但是承租人的使用权也予以认可,这个时候,拆迁方一般是与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签订三方协议,拆迁方既要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也要对承租人进行补偿或安置。第二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款归房屋所有权人,然后,所有权人再对房屋的承租人予以安置。第三种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售给承租人,承租人向房屋所有权人支付房屋价款,这样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就都归于承租人,由承租人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获得拆迁补偿安置。
二、房屋征收决定是否可诉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是否可诉的。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的告知行为本身,仅仅是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示和宣传,以及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以公告的方式告知给被拆迁人,由于该行为本身并不处理被拆迁人的权利义务,对被拆迁人利益没有实质性影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公告行为本身不具有可诉性。
三、房子被开发商强拆怎么办
房屋被开发商强拆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公告范围,并附有相应的补偿协议,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协议应该是公平、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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