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工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即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由谁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三、工伤劳动鉴定程序
工伤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
4.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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