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履行期限,当事人是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解除合同。如果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也可以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一、合同解除权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解除权的种类有:法定解除权、约定解除权以及协商一致解除权。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情形。1、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时,可以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2、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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