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在斑马线正常行驶,被机动车撞了,一般是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一般公安机关会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
非机动车闯红灯当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若机动车一方正常行驶,无违章违法等情况,非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但交警判断交通事故责任时,并非仅依据是否有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会综合考虑交通事故的成因,如机动车一方是否超速、超载、酒驾、看手机、接听电话等有违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否达到安全驾驶的基本要求,同时会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验,以确认机动车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若机动车一方存在上述情形,交警部门会依据交通事故的成因确定各方责任的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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