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属于侵权责任纠纷吗
医疗事故属于侵权责任纠纷。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如果情节严重,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二、医疗事故侵权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
医疗事故侵权在下列事由为免责事由: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
三、医疗事故共分为几个等级
医疗事故共分为四个等级。
1.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如植物人状态。
2.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如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
3.三级医疗事故是自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如发声及言语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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