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发遗失出口托收核销单
时间:2023-05-07 14:54:25 8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问题】

如何因故补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根据《关于清理堕落纳税人涉税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的要求,出口企业办理收汇核销手续,因故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外汇主管部门申请补发的,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重新办理证明,再向外汇管理局申请重新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期限要求:

出口企业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签发重新办理证明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自出口报关之日起180日内出具出口外汇收据核销单出口企业必须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签发《出口外汇收据补核销证明》

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长期收汇的,应当在批准的延长申报期限内申请换汇,出口企业应在预计收汇日期后3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重新办理证明,纳税人应提供主要形式和份数:

申请签发报告(出口收汇核销单补发证明),1.纳税人提供的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正本和副本

<2.出口收汇核销单(其他正本和副本未丢失)

<3.出口发票副本

4.出口企业无法提供所需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及其他遗失复印件,并提供通过电子口岸打印的遗失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信息;补发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告中相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全文4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纳税人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新时间:2024-01-22 16:00:18
查看纳税人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纳税人 最新知识
针对如何补发遗失出口托收核销单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如何补发遗失出口托收核销单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