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吸毒将被迫采取强制措施。根据法律属人管理原则,外国人在华犯罪适用中国法律。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作出强制隔离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治疗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
(3)严重违反《百凡社区戒毒协议》;
(4)戒毒或强制隔离后再次进行社区戒毒或注射毒品。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摆脱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的决定。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场所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