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4、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
5、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办理结婚证补办需要什么资料
补办结婚证需要下列手续:
1、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签字确认;
4、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5、发放新的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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