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个人都有哪些不侵犯隐私权的义务
每个人都有不侵犯隐私权的义务,主要包括:
1.公民享有保守姓名、肖像、住宅、地址、电话号码等秘密的权利,未经其许可,不得加以刺探、公开、或传播。
2.公民的个人活动,特别是在室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但依法被国家机关监视居住者除外。
3.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窥视、或骚扰。
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窥视、调查、或公开。
5.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得非法调查或公布,但是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的除外。
6.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包括储存于计算机内的私人信息不得刺探或公开,公民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和利用。
二、隐私权受到侵犯应该怎么办
隐私权受到侵犯可以去公安局报警处理,可能处行政拘留并处或单处罚款。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支付赔偿。
三、隐私权受到侵犯怎么起诉
隐私权收到侵犯提起诉讼的流程如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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