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来说租赁合同在哪些情形下会被视作无效
租赁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如下: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即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6.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所以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承租房或者出租方想要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有规定租赁期限的,双方都不能提前终止合同,负责就是违约,违约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但如果发生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出租方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关系:
1.承租方不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将房子转租的;
2.承租方利用房子进行违法活动的;
3.承租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缴纳房租的;
4.承租方擅自破坏房屋结构、擅自装修的;
如果出租方有下列几种行为的,承租方也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关系:
1.承租方已经有了自己的房子的,不需要再租赁房屋的;
2.承租方因为工作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房屋所在地的;
3.房屋存在严重的损坏,出租方拒绝修缮的;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知道每一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租赁期限最长为二十年,如果到期续签合同的,则续签的合同期限最长也不能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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