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保全是什么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合同未到期就申请诉讼保全吗
在紧急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紧急情况一般指的是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有该行为时,债务未到期也可以申请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债权未到期能要求债务抵消吗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由此可知,要进行债务抵消必须是到期债务。其目的是保障债务人的期限利益,但是如果请求债务抵消的一方债权已经到期,是可以请求债务抵消的。因为请求债务抵消一方债权到期就不存在侵犯对方期限利益的问题,而如果请求方债务没有到期,那么他的这种请求行为就是默认放弃期限利益。
因此,债权未到期,即对方债务没有到清偿期限,就不能请求对方进行债务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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