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要求是多少《公司法》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主要因素是: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本组合因素,以及人与人之间在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结合因素,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人的因素,它要求股东人数不能太多
有限责任公司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所以管理相对封闭,限制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规模较小,股东人数有限,适合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限制不仅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初始股东,又指公司成立后因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合并等原因增加的股东,即:,股东总数不得超过最高限额,最低股东人数的要求不包括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根据最新《公司法》的要求,法律对国有独资公司有特别规定,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人数达到法定人数;(二)全体股东依照公司章程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设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股东人数达到法定人数(50人以下)的,股东的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名称、设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组织机构、住所;(二)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3)公司可以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被投资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的不是投资者。(5)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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