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超过纳税标准是要交税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是需要纳税证明的,超过个税起征点应当缴纳个税。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一、出车祸我的全责,对方提出要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交通事故对方提出要误工费是合法的,如果对方确实因交通事故导致了工资收入的减少,那么就必须向对方支付误工费,这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而且误工费的赔偿情况是坚持据实赔偿的原则进行的。
二、未住院索要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未住院索要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而进行确定。交通事故中,住院并不是拿到误工费和护理费的前提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三、交通事故处理中如何开误工证明
伤者交通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包括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如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
1、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
2、单位出具的误工减少证明,包括误工时间,月收入,减少收入证明。
3、完税凭证,需要每个月的纳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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