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弃婴,建议先报警或联系福利机构。如果真的找不到亲生父母或者他们不认领,如果想领养,需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领养登记,然后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但对于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和弃婴,在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没有特殊政策。与收养方建立收养关系后,可以办理收养手续,形成法律承认的虚构的直系血缘关系。但对于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和弃婴,在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没有特殊政策。与收养方建立收养关系后,可以办理收养手续,形成法律承认的虚构的直系血缘关系。应当指出,领养儿童必须是14岁以下的孤儿或被遗弃儿童。
婴儿上户口了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新生儿更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是: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新生孩子已经上户口,想改名字需要提供宝宝出生证明原件,监护人相关资料到宝宝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的基本原则】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送养自愿】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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