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其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一、子公司承担总公司的债权债务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因此母公司的债权债务独立于子公司。但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属于独立的法人,因此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债权债务有法律关系。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总公司解散分公司怎么办
总公司解散,分公司也需要解散注销。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分公司虽然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此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本条规定明确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总公司解散,分公司也需要解散注销。
三、分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吗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购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全文7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