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独资企业的财产能否执行
独资企业的财产依法属于投资人个人所有,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投资人的财产,因此个人债务可以执行独资公司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三、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私营独资企业怎么处理
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私营独资企业的处理方法:如果对方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调查所需的材料可以进行复制、抄录或拍照,但应当依法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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