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旨在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称为消灭时效,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中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具体如下:
1、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时效是多久?
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时效是指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时效期间为五年。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消灭时效期间届满。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止、延长和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
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权利人受到不必要的侵害。因此,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当事人应积极行使诉讼或仲裁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中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消灭时效期间届满。因此,当事人应积极行使诉讼或仲裁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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