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计分周期和违章清零的时间都是固定且统一的,那就是每一年。
具体来说,我们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命名为记分周期,一年内有12个月份,周期满分为12分。
而且,这个周期是从您最初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哦。
为了方便您的理解,我们来举例说明。
假设您在某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被扣分数没有到达12分,并且所有的罚款都已经按时缴付完毕了,那么这些扣分就会自动从系统中消除;
但是请注意,如果您在这同一个记分周期内还有尚未支付的罚款,那么这些扣分将会被累积到下一个记分周期里去。
这个规则同样适用于您持有多个驾驶证的情况。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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