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可以一起分割子女名下的房产吗
时间:2023-04-06 14:12:48 13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子女名下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子女名下的财产。

即使是父母出资购房,但一经登记在子女名下,便视为对子女的赠予,夫妻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将自己的财产赠予给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这些财产也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也不能分割。

如果离婚时,子女还尚未成年,从司法实践上来看,一般由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子女的财产,直至其成年。但是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代为保管的一方不得处理子女的财产,否则构成侵权。

例外情况是,夫妻在购买房屋是,借用了成年子女名义,双方签订有书面协议,确定能够证明夫妻是实际购房人的,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但也需要先通过法院确权,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再主张分割。

一、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全款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如加上另一人姓名的,视为赠予,为夫妻共同财产。2、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3、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4、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5、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6、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怎么分割

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子的分割:

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以子女名义登记。这种情况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该财产应视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以另一方名义登记。这种情况意味着给双方。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子女的,否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以一人名义登记。购买的财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根据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屋的产权。也就是说,在分割离婚财产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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