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风险投资之所以在短时间内取得高速发展,离不开国家法律政策的外因扶持及自身灵活性的内因推动。要进一步发展风险投资,要继续坚持这两点并向着更为宽容、开放的方向推动。具体而言:
首先,风投企业发展的关键是国家的税收法律制度,政府应系统梳理税制优惠,加强监管力度。针对目前地方出台的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各自为政的现象,政府需要对税收洼地进行彻底清理。在堵的同时政府应更要注重疏导,系统梳理税制优惠。特别是要对投向小微企业和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采取最大限度的优惠政策,同时加强监管力度,发现滥用税收政策风险投资,加大处罚力度。
其次,风投企业应认真研究现有法律,使用多种法律工具,拓展资金来源。2013年人社部先后颁布了《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和《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拓展至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股指期货等可投资金融产品。专家认为,这对风险投资来说是一个好现象。其一在于年金投资、社保基金投资均向着更加开放的方向发展,相信未来可以实现直投风险投资基金。其二在于风险投资可以通过法律技术性手段,引入体量大的年金、社保基金投资。比如说利用信托优先和劣后的结构化设计特点,将低风险偏好投资者与高风险偏好投资者分级,吸引社保、年金等各类长期资金介入风险投资领域,从而拓宽资金来源。类似的法律工具还有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母子基金、TOT(信托中的信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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