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的区别
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的区别如下:渠道是规模化的,大概念的,方式是一种手段,定义范围肯定要小了一点。两者基本不属于同一概念。同一渠道的资金往往可以采用不同的筹集方式,而一定的融资方式既可以适用于某一特定的融资渠道,也可能适用于不同的融资渠道。
融资渠道有以下几种:国家财政资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性企业,居民个人,企业内部累积。
融资方式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银行借款,商业信用,发行债券,融资租赁。
二、股权融资条件有哪些
股权融资条件有:
1.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
2.拟融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者是重大不确定性。
3.企业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5.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未发生重大变化。最近一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6.公司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控制的其它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是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7.融资用于主营业务。
三、股权融资的法律属性
1.长期性
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
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
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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