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与否与其相似程度并无必然关联性。当两个产品或设计作品在其形状、图案及其他关键设计元素上表现出高度相似时,便应被认定为构成侵权行为;反之,若两件作品之间的主要设计元素存在显著差异或不甚相似,那么便可判定它们并不构成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