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时可以领取丧葬费,该费用以现金形式发放。如果职工因工死亡,其丧葬补助金为过去6个月中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总额。如果此案件属于人身损害赔偿,则丧葬费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如果案件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则适用其他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时,可以领取丧葬费,该费用以现金形式发放。如果职工因工死亡,其丧葬补助金为过去6个月中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总额。如果此案件属于人身损害赔偿,则丧葬费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如果案件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则适用其他规定。
因 工 死 亡 能 领 丧 葬 费 吗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费的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给付月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职工因工死亡发生在工伤保险责任免除情形内,则其近亲属将无法领取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此,在享受工伤待遇时,职工的近亲属应先确认其死亡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以免无法获得相应的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此外,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职工因工死亡发生在工伤保险责任免除情形内,则其近亲属将无法领取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此,在享受工伤待遇时,职工的近亲属应先确认其死亡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以免无法获得相应的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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