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有资格申请法律援助并获得法律协助
以下主体有资格申请法律援助并获得法律协助:
1.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2.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如下:
1.向法律援助机构提起申请、并且提供证明符合法律援助的材料;
2.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受理;
4.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并加盖出证机关印章。经济困难证明应当包括本人的劳动能力、就业状况以及家庭成员、家庭月(年)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等内容);
4.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条例》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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