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划分主要是根据,违法行为对损害结果的贡献来确定的。1、主要责任:就是当事人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且当事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当事人按照主要责任承担赔偿,也就是说当事人有错,但对方也有过错,当事人为主要责任,对方为次要责任。2、次要责任:就是自己参与造成的,但是不足以造成全部事故的,承担次要责任。确认责任的比例,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由法官酌情确定,从55%到90%,都是有可能的,目前,大部分的判决还是以70%和30%确定主次责任的承担比例。
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划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对于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主次责任人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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