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诉;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行追诉。因此,超过追诉时效,意味着不能行使求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也不能适用非刑罚的法律后果,因而导致法律后果消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追诉时效是指实际判决的有期徒刑吗
追诉时间并不是指判处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多少年,依据法定最高刑确定的,追诉时效最短为经过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全文6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