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会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在司法实践中被拘留人在拘留所内不允许带手机。需要打电话,通过拘留所民警批准可使用拘留所内专用电话。因此,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和强制措施,被拘留的人在收拘时,是不能带手机的。
去派出所开身份证明麻烦吗
不麻烦。可以携带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是开具相关证明身份的书面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重要证明,如果“身份证”丢失了或没有办理“身份证”,就必须按照身份证法持“户口簿”到当地户籍管理处办理身份证或补办身份证。如果“户口簿”不在身边或者遗失,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补办,如果“户口簿”不在或找不到,可以到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自己的身份,然后持该证明到派出所户籍管理申请办理身份证,派出所有户籍登记的原始资料,都可以查明证实身份情况。当身份证遗失或补办期间,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时,都需要开具“临时身份证”。
《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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