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存在的弊端:1、欠缺对债权人等相关群体利益保护,一人公司的全部的股份或出资由单一的股东所有,一人公司因为股东的单一无法建立起股东会和监事会对于一人股东行成制约和监督。2、为股民滥用公司法律人格创造机遇,一个公司最大的缺点是为一个股民实际控制公司提供便利。3、自我交易行为包括直接自我交易和间接自我交易。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社长等不得利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4、超额奖励,由于一个股东完全控制公司,在其成为公司董事后,可以随意制定财务方案,以公司名义为自己支付大量奖励,从而带来危害债权人利益的后果。5、滥用公司人格以逃避税赋,给国家利益带来损害。特别是在当一人公司拖欠国家税收数目较大时,一人股东很可能借破产来避税,这样就会给国家带来很大的损失。6、规避法律规定的不作为义务,一般公司法都规定了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的义务。由于一人股东完全控制了公司,既是股东又是经理,可以顺利进行与公司同业竞争。
一人公司是干什么的
一人公司是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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