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图形设计之后,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它就拥有了另一项权利:版权
随着互联网的使用和普及,Ctrl+C和Ctrl+V的结合使得获取信息越来越方便。同时,也加剧了版权已成为我国最容易被侵犯的权利之一。从百度贴吧上周的整改情况和之前的抄袭案例可以看出,版权保护更需要重视,版权作为《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保护的在先权利之一,得到了极大的保护。因为无论商品情况如何,都相当于对所有商品和服务给予保护,这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超过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因此,事先保护商标的著作权是非常重要的
当他们发现他人复制了自己的商标图形并在其他商品上注册时,他们只能提供事先的商标注册证来证明他们拥有著作权
,商事法官和法院普遍认为,商标注册证只能证明商标权的归属,而不能证明著作权的归属
这样,在先商标权人往往不能证明自己是著作权人。如果不是债权人,就不能主张权利,更谈不上保护问题。然后我们只能看着自己设置的商标图形很容易被他人注册和使用
虽然这种事情很难遇到,但在没有合格的在先著作权人主张权利的情况下,只能依法行政,允许两个商标同时存在,而商标注册人只能着急
如何证明著作权的归属
其实,证明著作权的归属很简单,比如委托设计合同、设计初稿等,但最直接的证明就是著作权登记证。对于已经构成作品的设计精良的商标,在申请注册前首先要做好著作权注册工作,这样以后有人剽窃商标,可以作为合格的著作权人提出异议或者申请无效宣告。这样,事情就简单多了,商标注册权人在后续工作中也省去了不少麻烦
提前进行著作权注册是保证商标唯一性的有力武器。如果我们在法律上迈出一小步,就可以避免迈出几大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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