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跟朋友合伙做生意,但是最后没做,可以告他诈骗吗
时间:2024-03-30 01:46:53 11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出资跟朋友合伙做生意,但是最后没做,可以告他诈骗吗

在合作经营事务中,如果行为人怀揣着非法占有的企图,采用虚构真相或者掩盖事实的手法,从而从他人手中获取到较大规模的合作财产,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欺诈。

若其所涉及的诈骗金额超过人民币三千元,司法机关便会视之为刑事犯罪并予以立案侦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如果对方诈骗已经判刑到监狱服刑了又有诈骗案起诉还有用吗

在面临诈骗罪的审判后,受害人均可通过申请公安部门追缴犯罪者的非法收益,或者请求法律部门强制其退还赃物给受害人,如果情况需要,可以联系律师提起民事诉讼以请求归还相应财产。

在此过程中,犯罪者的所有违法所得及其财物,皆应当依法进行追缴或强制退还;对于受害者的合法财产,必须及时进行偿还;而对于违禁物品以及用于犯罪活动的个人财物,须依法予以没收。

所有没收过来的财物及罚款,均应一律上交国家财政,杜绝任何形式的损公肥私或走私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8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出资跟朋友合伙做生意,但是最后没做,可以告他诈骗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出资跟朋友合伙做生意,但是最后没做,可以告他诈骗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