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院判决, 罚金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如果被告没有足够的钱来支付罚金, 法院将检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以用于执行, 如果目前确实没有, 则可以暂时推迟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根据法院判决,罚金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如果被告没有足够的钱来支付罚金,法院将检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以用于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则可以暂时推迟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
无 力 偿 还 刑 事 罚 金 , 如 何 申 请 减 免 ?
问:刑期完了罚金可以分期吗?
答: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罪犯已执行完毕的刑罚,不再需要缴纳罚金。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罪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缴或分期缴纳罚金。
具体来说,罪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遭遇不可抗拒的意外事件、重病伤残导致丧失劳动力或需要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等,证明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在审核申请后,会重点审查是否确实存在上述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裁定对罚金进行减免。罪犯只能根据有关人员的申请进行分期缴纳或缓缴。在缓缴或分期缴纳罚金期间,罪犯需要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缓缴或分期缴纳的罚金。如果罪犯未能按时履行缓缴或分期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追缴欠缴的罚金。
综上所述,根据法院判决,罚金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如果被告没有足够的钱来支付罚金,法院将检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以用于执行, 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则可以暂时推迟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三十八条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
第四百三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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