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期限是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且该时效在最后的六个月之内适用时效中止的规定。
一、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国家赔偿吗
不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因此,对于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国家是不负赔偿责任的。
二、国家赔偿程序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程序是:
(1)当事人向当地的受理机关进行申请;
(2)受理机关进行审查;
(3)受理机关进行处理;
(4)进行赔偿。
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赔偿不溯及既往有触合宪性吗
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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