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嫖娼6个月后被传唤,会被处罚吗
通常情况下,超过六个月的嫖娼行为将无法被追责。
如果该次嫖娼行动呈现出持续或连续的特征,并且从行为终止之日开始算起未满六个月的话,那么警方仍然有权对其实施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处罚,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附加不超过五千元的罚款规定;对于情节相对轻微者,可采取五天以下的拘留措施或者罚款金额不足五百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一个月前嫖娼现公安局打电话让去离开去外地可以吗
在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被告知需要接受传唤,此时您绝不能拒绝出面。
传唤,即由司法机关以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案件当事人传达讯息,并责令其到案接受调查。
传唤并非只是犯罪嫌疑人才会遭遇,一旦接获传唤证,务必遵照执行,如若不然,将面临法律制裁之责。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尽管嫖娼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但并不构成犯罪,因此无法适用传唤程序。
倘若公安机关仅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通知,那便不属于传唤范畴。
在此情况下,如果对方仅仅是进行询问,而非强制性的传唤,那么您有权选择不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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